上海外国语大学课题研究学术沙龙管理办法(试行)

           上外科〔20201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签发人:查明建 

 

 

关于印发上海外国语大学课题研究

学术沙龙管理办法试行)》的通知

 

各单位:

为推进我校科研项目管理的科学化、规范化,加强各类在研课题项目的过程管理,提升项目研究质量,提高项目结项率和科研资源的利用效率,及时宣传课题研究的重要成果,扩大我校科学研究工作的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,特制定《上海外国语大学课题研究学术沙龙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现予发布,自202091日起施行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 

附件:上海外国语大学课题研究学术沙龙管理办法

(试行)

 

 

上海外国语大学        

202061       


附件

上海外国语大学课题研究学术沙龙管理办法(试行)

上外科〔20201

 

第一章 目的与宗旨

第一条 为推进我校科研项目管理的科学化、规范化,加强各类在研课题项目的过程管理,提升项目研究质量,提高项目结项率和科研资源的利用效率,及时宣传课题研究的重要成果,扩大我校科学研究工作的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,根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课题研究学术沙龙旨在充分发挥学术研讨对学术创新的激发作用,通过学术思想的交流与碰撞,有效解决课题研究中的问题,积极营造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持续发展的良好氛围。

第二章 范围与形式

第三条 为保证课题研究顺利进行,按时产出阶段性成果,扩大课题研究的社会影响力,凡获得国家哲学社科基金项目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、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、上海市哲学社科基金项目、校级重大科研项目的课题组,立项后3个月内应举办一次课题研究学术沙龙,此后该项目在研期间,应于中期检查之前和项目结项之前,分别各举办一次课题研究学术沙龙。

第四条 课题研究学术沙龙由项目负责人主讲,介绍本人在研项目的进展情况,交流研究思想和方法,宣传阶段性研究成果,讨论内容须相对集中,防止漫无边际的泛谈。

第五条 课题研究学术沙龙的参与人数应不少于5人,鼓励不同领域的学者和青年教师参加,从专业研究和学科交叉的视角进行交流探讨,强调争辩质疑,开展思想交锋。

第三章 申报与实施

第六条 课题负责人在学术沙龙举办前一周,需下载填写《上海外国语大学学术沙龙计划表》(附件1),提交至校科研处,由校科研处在科研处网页相关栏目上统一发布沙龙举办信息。

第七条 课题负责人的学术沙龙活动如涉及政治敏感、意识形态、国家安全、知识产权等问题,需在申请时如实说明,由学校科研处、宣传处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才可按相关规定进行。

第八条 申请举办课题研究学术沙龙获得批准后,课题负责人及所属院系、研究所应协助做好场地安排布置、人员组织、宣传报道、安全保卫及资料归档等具体组织工作。

第九条 学术沙龙结束后一周内,课题组需下载填写并向科研处提交《上海外国语大学学术沙龙纪要》(附件2),包括沙龙主要内容、研讨摘要、出席学术沙龙的专家学者名单以及新闻图片等其它相关信息。科研处将沙龙信息上传校园网供教师交流共享。

第四章 支持和保障

第十条 课题研究学术沙龙的相关费用从对应课题的项目经费中列支。

第十一条 项目负责人应及时举办学术沙龙,以推进项目按计划开展。对于立项后无故不举办学术沙龙的纵向科研项目,学校停发该项目的科研奖励,对于立项后无故不举办学术沙龙的校内科研项目,学校暂停拨发后续经费。

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。

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091日起试行。


附件1 学术沙龙计划表.docx

附件2 学术沙龙纪要.docx



      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061日印发